世界以痛吻我而我回报以歌萍乡小儿麻

时间:2023-4-10来源:疾病检查 作者:佚名 点击:

3月22日,记者从萍乡市安源区红会办获悉,3月20日,萍乡一位40岁的小儿麻痹症患者钟丽妮,在工作人员和志愿者们的见证下,签订了遗体器官捐献志愿书,演绎生命接力。

钟丽妮出生在萍乡安源区青山镇大城村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出生就患上了小儿麻痹症,家人为她治疗多年也不见效果,由于手脚和腰椎神经萎缩,生活不能自理常年只能与轮椅相伴,深受病痛折磨40余年。

得知钟丽妮有捐献遗体器官意愿,3月20日,区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和市遗体器官捐献志愿者们亲自到钟丽妮家。钟丽妮坐在大门口,看到工作人员到来,露出了灿烂的笑容,钟丽妮经常只能无力地趴着在自制的轮椅上,说话也迟缓不清,但她意识是清醒的,也体会到了妈妈为女儿常年累月所付出的艰辛。

听她妈妈讲女儿父亲常年身体不好,需靠药物治疗,女儿几次产生轻生念头,曾绝食7天想结束自己生命,工作人员劝导她要树立生活信心;当捐献志愿者李淑明问她:想捐献遗体还是器官时,钟丽妮使出全身力气大声地说:我全部捐。现场的人无不为之感动。为她这种大爱和高尚行为,表示敬佩和感动。钟丽妮的捐献决定也得到父母的支持,也告知了遗体器官捐献基本常识和相关政策,妈妈代其签订了遗体器官捐献协议。

萍乡市安源区红会办负责人表示,公民逝世后捐献人体器官,是一项自愿无偿的高尚行为,捐献人体器官是一项为了挽救生命的人道之举;为了患者生命和家庭幸福而捐献器官,体现了捐献者的博爱胸怀和奉献精神,也反映了社会的文明与进步。在全社会倡导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有利于树立无私奉献、崇尚科学、移风易俗的社会新风尚,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的建设。

(中国日报江西记者站王健)

来源:中国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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