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3岁儿童多次横穿马路,被撞伤全程无
时间:2021-8-14来源:疾病检查 作者:佚名 点击:次
对于每个家庭而言孩子都是宝捧在手里怕摔含在嘴里怕化但生活中却有一些家长疏于监管结果导致了意外的发生近日百色就发生了一起家长看管不严儿童横穿马路被撞的事故监控视频还原了揪心的一幕1视频显示,一名小孩独自在小卖部门口的道路上玩耍,不停地在道路上蹦跳来回穿梭,身边没有家长。此时,一辆小车途经此路段,小孩完全没有察觉,依旧在路上奔跑,在车辆即将穿过门口时,小孩突然冲出,撞上了车辆的右后门后,随后倒地大哭。经查,5月17日20时许,百色市凌云县旦村村那往屯路段,一名3岁的孩子在道路上玩耍时撞上了行驶中的小车后门,造成小孩左大腿内侧受伤。百色凌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对向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0ml/ml,排除饮酒驾驶机动车。综合调查情况后,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学龄前儿童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此次事故认定受伤儿童黄某的父亲黄某某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向某无事故责任。看到视频圈姐不得不为家长捏把汗儿童的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应当为每一个家庭、每一位家长所重视
没有偶然的事故只有可预防的伤害
以下再放送一条近日发生在广东的相似事件:
一名8岁男孩横穿马路被撞
还要与司机负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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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近日,佛山接到群众报警称,在里水里和路白岗村路段有一辆小客车与一名儿童发生碰撞,造成儿童脚部受伤。接报后,南海公安分局指挥中心迅速指派交警前往处置。正在附近路段执勤巡逻的和顺交警中队铁骑队员李桃文赶到现场后,只见8岁男孩小峰(化名)坐在地上,左脚部流血,表情异常痛苦。为了不延误救治,李桃文与小峰家属商议后,决定由其父亲驾车,李桃文则用警用摩托车开道,医院治疗。事故的现场勘查工作交由其他同事跟进。当时正值是晚高峰,医院需要经过多个路口,李桃文一路通过呜警笛和喊话器示意其他车辆紧急避让。当行驶至里和路宏岗路段时,刚好遇上救护车,随即将小峰转移到救护车上进行初步治疗并迅速送院。经医生诊断,小峰左足部碾挫伤、第1跖骨骨折,无生命危险,需要住院进一步治疗。看见小峰得到妥善治疗,其家属也放下心来,对李桃文的帮助表示感谢,并埋怨自己疏于对孩子的安全管理。原来当天下午,小峰和小伙伴在村里玩耍时,没有注意周边环境,在路上奔跑时突然折返,旁边的一辆小客车恰巧经过,司机躲避不及,不慎撞上小峰,从而发生意外。该事故经交警部门调查认定,小峰横过道路时突然折返,应当承担事故的部分责任,而小客车驾驶人忽视观察,也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另一原因,因此,双方应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有些事故本可以避免但孩子生性好动交通安全意识相对薄弱家长一时疏忽意外往往就在这时发生!而一旦发生碰撞违法在先的行人也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担负应当担负的责任!生命只有一次无视法律,就是无视自己的生命!广西交警在此提醒广大家长:
首先要以身作则,树立良好榜样,在日常生活中谨遵交通法律法规。
其次要有意识地向孩子灌输安全知识,提醒孩子不要在道路上玩耍,更不要在汽车附近玩耍。
对于幼童,严加看管,不能让他们在玩耍时脱离家长的视线。
提醒广大驾驶人:驾车时应仔细观察周围情况,如果发现路边有正在玩耍的儿童应及时减慢车速,缓慢通行。
在转弯或者通过住宅小区、学校附近、停车场等交通复杂、人车混行的地方,更要提前观察路面情况,必要时可以通过短鸣喇叭提示行人注意避让。
安全源于警惕
事故出于麻痹
没有人能预知危险的发生
只有让交通意识扎根于心
只有每一位家长都看好孩子
尽好安全监管责任
才能减少、避免悲剧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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